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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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2015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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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六安市淠河总干渠城区段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小区雨污分流七期(二标段) 施工阶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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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六安市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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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六安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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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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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 |
六安市城区段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小区雨污分流七期(二标段)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14个老旧小区及大别山西路、梅山路、平桥路雨污水管网升级改造、站前新区泵站电气和自控改造,以及设置南华路排放口等。设计施工图管道采用开挖施工、顶管施工及拉管施工等。项目投资额约1200万元。 监理费用约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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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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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人员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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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监理招标; |
标段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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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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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
2015-8-10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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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含清单、图纸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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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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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参加开标会。 3.投标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或待建项目,但若在建或待建项目在六安市规划区范围内且未超过一个的除外;总监代表及第一道工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的监理任务;其他工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备应当满足本工程进度到岗时间需求,按进度应到岗时不得有其他监理任务。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人员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0.6万元;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均从六安市招投标网站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网上申报查询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5年8月10日9时00分。 7. 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招投标网站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 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招投标网站(服务专区)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六安市招投标网站投标企业注册联系电话:0564-3378555。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等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陈工、何工联系,电话:0564-337855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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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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