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鹿鸣谷休闲度假体育生态区(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5- 0706 -GC 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鹿鸣谷休闲度假体育生态区(二期)工程监理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201 3 】 64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鹿鸣谷休闲度假体育生态区(二期)工程监理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9711.29平方米 ;计划投资7039.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镇农林村家窝堡。
2.4工期要求: 与建设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须通过备案审核;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20 日至2015年 7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3 :00 时至 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盖公章;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盖公章;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盖公章;
(5)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盖公章;
( 6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到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 八 楼第三评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丽
电 话: 0431-845665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联系人:徐静
电话:0431-8521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