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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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5年07月20日 09:17 |
| 报名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报名地点 | |||
| 开标时间 | 2015年08月07日 09:3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人 |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 ||
| 采购人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乾务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采购项目、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乾务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项目、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5-F064W)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乾务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采购项目、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采购项目 。
包组一: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乾务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项目,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伍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145,541,500.00)。
包组二: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采购项目,人民币壹亿壹仟玖佰叁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119,346,900.00 )。
二、项目授权主体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三、项目实施机构 :珠海市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竞争性磋商、后续实施工作由各属地镇政府负责。
四、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需求 :
包组一:
1 、项目内容及范围:设计、施工、运营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包括 莲洲镇17个行政村、乾务镇2个行政村及一些自然村。(相关情况见下表)
2 、建设内容:(1)根据实际条件,自行采用成熟可行的处理工艺(采用专利技术的,营运期满后,确保本项目可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设计建设农村湿地生态园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对部分农户进行化粪池改造。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0%(按全收集户数的70%计算)。设计时可据实际截污采用渠管结合,边远、偏僻、散的农户可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2)为实现各镇区域的湿地生态园的统一管理,实时掌控各现场的设备运行情况和现场数据的及时获取,借助数字自动化、互联网等新思维,开发建设各镇的区域监控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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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名 |
行政村数 |
站区数 |
总规模( m3/d ) |
静态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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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洲镇 |
17 |
25 |
2795 |
128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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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务镇 |
2 |
2 |
800 |
16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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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9 |
27 |
3595 |
14554.15 |
项目涉及村居的建设内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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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居名称 |
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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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洲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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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横山村 |
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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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横山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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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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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安村(含红星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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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粉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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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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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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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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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耕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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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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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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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角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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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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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大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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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三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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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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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莲江村新村、吉湾 |
化粪池改造 |
该行政村的部分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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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光明村圭山、梁家庄 |
化粪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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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石龙村三湾 |
化粪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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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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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东澳村 |
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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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石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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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乾北村东村堂 |
污水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 |
该行政村的自然村 |
3 、项目规模:纳入日常运营管理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合计规模为3595m3/d,设计站点27个。
4 、出水标准: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污染因子达到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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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指标 |
生化需氧量(BOD5) |
化学需氧量(CODcr) |
悬浮物(SS) |
氨氮(NH3-N) |
总磷 (TP) |
P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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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质(mg/L) |
≤20 |
≤60 |
≤20 |
≤8 |
≤1 |
6-9 |
5 、进水要求:根据农村排水实际以及污水收集系统(可采用渠管结合)现状,污水进水浓度设置为:化学需氧量(CODcr)不低于120 mg/L(指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时进水浓度)。
6 、运营内容:项目完工后负责所有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含化粪池)及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期为10年。
包组二:
1 、项目内容及范围:设计、施工、运营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包括 斗门镇3个行政村、白蕉镇8个行政村及一些自然村。(相关情况见下表)
2 、建设内容:(1)根据实际条件,自行采用成熟可行的处理工艺(采用专利技术的,营运期满后,专利技术应无偿移交) 设计建设农村湿地生态园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对部分农户进行化粪池改造。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0%(按全收集户数的70%计算)。设计时可据实际截污采用渠管结合,边远、偏僻、散的农户可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2)为实现各镇区域的湿地生态园的统一管理,实时掌控各现场的设备运行情况和现场数据的及时获取,借助数字自动化、互联网等新思维,开发建设各镇的区域监控中心。
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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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名 |
行政村数 |
站区数 |
总规模( m3/d ) |
静态投资 (万元) |
|
斗门镇 |
3 |
9 |
1930 |
506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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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镇 |
8 |
26 |
1950 |
68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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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1 |
35 |
3880 |
11934.69 |
项目涉及村居的建设内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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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居名称 |
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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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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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赤坎村 |
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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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赤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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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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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八甲村部分自然村 |
该两个行政村只是部分自然村实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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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斗门村部分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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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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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灯一村 |
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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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灯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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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灯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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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昭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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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泗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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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虾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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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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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丰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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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规模:纳入日常运营管理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合计规模为3880m 3/d,设计站点35个。
4 、出水标准: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污染因子达到以下标准。
|
出水指标 |
生化需氧量(BOD5) |
化学需氧量(CODcr) |
悬浮物(SS) |
氨氮(NH3-N) |
总磷 (TP) |
PH |
|
出水水质(mg/L) |
≤20 |
≤60 |
≤20 |
≤8 |
≤1 |
6-9 |
5 、进水要求:根据农村排水实际以及污水收集系统(可采用渠管结合)现状,污水进水浓度设置为:化学需氧量(CODcr)不低于120 mg/L(指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时进水浓度)。
6 、运营内容:项目完工后负责所有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含化粪池)及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期为10年。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
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由单一法人企业进行一揽子总承包,或者由三家以下(包含三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若采取联合体方式的,主办方应当由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商承担。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 、磋商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
2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 、施工资质:具有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 、运营业绩:曾经运营过或正在运营城市、城镇污水或农村生活污水200立方米/天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提供相应的运营合同或协议。
5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
6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质: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7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
8 、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廉政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从业人员近三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月开始计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各自的廉政证明。
10 、财务状况及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 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达到以下条件,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60%; 2014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联合体各方合计)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提供金融机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合作证明(意向)或不少于5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银行存款证明。( 若是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任何一方或多方共同提供全部条件)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到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25号,即实验幼儿园背后)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人民币300元/包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人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9:00-9:30 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转7号评标室(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北侧)。
九、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确定方法 :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预审资格条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其他说明 :
1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
3 、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则不能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振球 联系电话:0756-5523402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人:吴颖斌 联系电话: 0756-5556578 传真:0756-5556578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