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马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招标文件备案号:LPXGKZB2015-034 )已由市发改行审字【2015】118号和市发改行审字【2015】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荔浦青苑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荔浦县马岭镇广安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荔浦县马岭镇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000立方米/日,敷设管径为DN300~ DN800污水管网8000米
合同估算价: 2627.02万元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量范围内的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8.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
0773-721861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荔浦青苑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荔浦县荔城镇滨江路18号 地 址: 荔浦县御景路17号
邮 编: 546600 邮 编: 546600
联 系 人: 周金霞 联 系 人: 莫龙云
电 话: 0773-7228105 电 话: 0773-7199029
传 真: 传 真: 0773-719902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备案机构: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