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汤原县胜利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污水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汤原县胜利乡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投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汤原县胜利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污水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621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
2.2 建设地点:汤原县胜利乡;
2.3 计划工期: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工期62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达到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合同估算价:1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
3.6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7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年7月21日至 2015 年7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瑞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路44号),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5年7月22日 前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原县胜利乡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汤原县 地 址: 佳木斯市和平街44号
邮 编: 邮 编: 154002
联 系 人: 王凤英 联 系 人: 李丹
电 话:18604549927 电 话: 0454-8683853
传 真: 传 真: 0454-868385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ljreal@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
账 号: 账 号: 173971312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