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岩头镇方店村截水沟及雨水管新建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PJZB2015-1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岩头镇方店村截水沟及雨水管新建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已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浦江县岩头镇方店村截水沟及雨水管新建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混凝土方沟工程、管道工程、砌筑检查井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 位于浦江县岩头镇方店村 。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87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 / 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15 年 4 月、 5 月、 6 月连续 3 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3.6 投标人不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且不在暂停期限内的。
4 .购领招标文件
4.1 网上购买时间和网址
4.1.1 、时间: 2015年7月21 日9时至 2015 年7 月26 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4.1.2 、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交易席位费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7000 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 2015年7月27 日14时15分前汇至下列帐户:
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帐号: 196500010400126101234567073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7 月27 日 15时15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浦江县岩头镇岩礼路 5 号 地 址: 浦江县文溪西路62号
邮 编: 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黄金语 联 系 人: 楼晨阳
电 话: 13758913798 电 话: 18329017168
传 真: 传 真: 0579-880827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pjxcx001@163.com
2015 年 7 月 2 1 日
附件:
清单.rar
浦江县岩头镇方店村截水沟及雨水管新建工程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