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说明: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自治区区外企业具备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其继续教育证书,已办完延续注册申请的除外);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无资格预审报名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