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XW公2015-144
1.招标条件
虎林市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经虎发改【2015】41号文;虎发改【2015】37号文;虎发改【2015】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迎春镇人民政府、虎林市伟光乡人民政府、虎林市虎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虎林市迎春镇镇西村南侧、虎林市伟光乡伟光村、虎林市桦树村、虎林镇义和村。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计划工期: 2015年8月16日-2015年10月31日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申请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2-2014每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资料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招标部)进行现场报名。
4.2投标人报名须提供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工长(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以上均为建筑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人员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法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可不提供)。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2012-2014年每年至少一项),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
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招标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虎林市迎春镇人民政府、虎林市伟光乡人民政府、虎林市虎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招标部
联 系 电 话:0451-83073377
传 真:0451-84626282
联 系 人:马女士
日期:2015年 7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