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塔材类等设备材料(塔材类、10kV配变、开关柜、混凝土电杆、混凝土电缆沟盖板、电缆护套管、柱上开关设备类)质量检测机构框架招标公告
2015/GG/007/001号
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塔材类等设备材料质量检测机构框架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获取标书及参加投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塔材类等设备材料质量检测机构框架招标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招标模式:框架、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号
(六)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七)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混凝土电杆、电缆护套管、柱上开关设备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塔材类、10kV配变、开关柜、混凝土电缆沟盖板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有效期两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质量检测工作。
二、招标标的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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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两年预测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
1 |
电缆护套管检测机构 |
90 |
标包1 |
60% |
|
标包2 |
40% |
|||
|
2 |
混凝土电杆检测机构 |
360 |
标包1 |
60% |
|
标包2 |
40% |
|||
|
3 |
塔材类检测机构 |
360 |
标包1 |
60% |
|
标包2 |
40% |
|||
|
4 |
柱上开关检测机构 |
80 |
标包1 |
100% |
|
5 |
混凝土电缆沟盖板检测机构 |
60 |
标包1 |
100% |
|
6 |
10kV配变检测机构 |
300 |
标包1 |
60% |
|
标包2 |
40% |
|||
|
7 |
开关柜检测机构 |
400 |
标包1 |
60% |
|
标包2 |
40% |
备注:上述预测金额仅为需求预测数据,最终以实际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证书)。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中连续2年财务报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投标人必须承诺与同一标的其余报名单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需附企业章程中股东构成相关部分内容)。
6.投标人必须承诺与所参与投标标的相关物资供货商不存在出资、人员的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提供员工社保证明)。
7.投标人具有所参与投标标的所有物资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国家实验室认证书等进行质量检测的相关资质,具备招标文件所列检测项目的检测条件和能力,能独立承担检测项目。
8.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进行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并经审核进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质量检测机构诚信档案登记目录”。
9.投标人必须具有检测服务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合理的技术人员结构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0.为防止检测单位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
11.关联企业定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标书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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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包号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电缆护套管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1 |
标包1 |
-- |
1 |
|
标包2 |
-- |
||||
|
2 |
混凝土电杆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2 |
标包1 |
-- |
4 |
|
标包2 |
-- |
||||
|
3 |
塔材类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3 |
标包1 |
-- |
4 |
|
标包2 |
-- |
||||
|
4 |
柱上开关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4 |
标包1 |
-- |
1 |
|
5 |
混凝土电缆沟盖板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5 |
标包1 |
-- |
1 |
|
6 |
10kV配变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6 |
标包1 |
-- |
4 |
|
标包2 |
-- |
||||
|
7 |
开关柜检测机构 |
2015/ZB/012/007 |
标包1 |
-- |
4 |
|
标包2 |
-- |
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3.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获取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投标意向书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5)。
3. 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4)。
4. 廉洁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3)。
5.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详见附件2)。
6.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注:所需提供的上述材料(1-6项)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投标人须对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交资料负责,如发现提交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他情况,造成招标相关信息无法送达、投标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并加盖法人公章(或经授权的投标专用章),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所需材料的书面盖章版及电子版到标书获取的指定地点。
2.到现场在排队机取号后,按照现场指引及叫号机提示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将本公告第三条第(四)款所列的材料提交审核。
3. 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纸质及电子招标文件提供给投标人(电子版标书请自备U盘拷取),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7月28日,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周六日或者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后,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潜在投标人获取标书的申请;未在发售时间内获取标书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获取标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4. 本次招标文件的发售只接受现场获取,不接受邮购等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现场递交的方式,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9:00-10: 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或在评标时作废除资格处理:
1.不能满足本公告第三点第(一)款所列基本要求的。
2.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3.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
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6.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7.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五、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招标项目联系人:张工,020-85124312;徐工,020-85127378。
标书费、保证金咨询电话:薛工,020-85127581。
服务大厅备案咨询电话:彭小姐,020-85125297。
六、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传真:020-85123808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8。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