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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西塘社区玉莲村项目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鳌批(201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额约为480万,招标范围包括排污管网、玻璃钢化粪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本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适用于按建建【2007】159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2号“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pyztb.com )“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2日,09:00- 16:30至2015年8月11日, 09:00-16:30。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 地址: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309室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楚江楠 电话:15968765159 电话:13606778341 2015年7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