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局的龙凤区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LZC2015-020
二、项目名称:龙凤区垃圾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60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一)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正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开户许可证等以上原件;
2.独立企业注册资金壹亿元及以上;
3.提供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且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至少于1份;
4.提供特种车辆改装的相关资质。
(二)经销商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正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开户许可证等以上原件;
2.独立企业注册资金贰仟万元及以上;
3.提供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且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至少于1份;
4.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只能授权给唯一一个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争)且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各项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所投产品厂家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
6.车辆各种费用要求:整车到大庆市龙凤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交通强制保险,临时牌照,车船税款,车辆运输费用,落当地牌照等)由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负责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公告期: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9日14时止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14:30分(14时签到交投标保证金)。
九、技术需求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十、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及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通知书,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投标。参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2.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下载中心》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竞争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中心咨询电话:0459-6237315
4.采购单位咨询电话:15846959545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