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合同编号:JHRZ-RCSW-2015JL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规模:4万吨/日;
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8月20日开工,2015年11月20日竣工,总工期共93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升级改造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主要内容包括模块化深度处理系统、缓冲水池、反冲洗水池、配电间及絮凝剂投加间等。
三、招标内容和服务期限
招标内容:上述招标范围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1月2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具有承担过建筑规模在2万吨/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工程的类似监理业绩,并附有业绩证明;
(三)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近五年内具有建筑规模在2万吨/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工程的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及良好的监理业绩,并附有业绩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7月22日~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重家
联系电话:0631-75083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陈凯强、王明莹
联系电话:010-53105822
传 真:010-53105888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 编:100070
201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