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新建千岛湖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CAZFCGGK2015-62 号
2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查看!
3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1)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5年8月13日09: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
5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请投标人 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 16 : 00 时前将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19000.00 )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 以电汇的形式交纳(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得使用现金 ,并在银行票据汇款用途栏里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标项(若有),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及时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农业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未按规定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9075201040025441
联系人:钱小姐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8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13日09: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8. 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9 、业务咨询:
(1)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人:王素婷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2)淳安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余传冠
联系电话:0571-64885356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