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化验室及环保监测站工程监理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15-0083688-HBSH-0000173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该项目建筑物呈“L”型布置,西侧为三层化验楼,每层为39×30=1170平方米;东侧布置办公楼,地上4层,地下一层,每层为57.95×17.4=1008.3平方米,合计建筑总面积8551.5平方米。施工范围包括基础承台及以上所有土建、水、暖、电、讯、通风、化验家具(不含化验设备)等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其中含有建筑专业图号61-00/1-30、结构专业图号62-00/1-50、给排水专业图号46-00/1-40、电气专业图号51-00/1-50、化验专业图号36-00/1-15、热工专业图号48-00/1-2、暖通专业图号64-00/1-15。 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中心化验室及环保监测站工程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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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化工石油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化工石油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监理工作满5年,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职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7月31日 16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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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22 日至2015年 7月 3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持最新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复印盖章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复印盖章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2日 13时3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12 日下午 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日历天, 即2015年 8月 11 日16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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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