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曙光污水处理达标外排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外排工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委,隶属于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外排一期工程2013年建成投产,设计规模20000m3/d。主要工程量是污水预处理部分,包括3座5000m3调节除油罐、一级3台浮选机、二级3台浮选机、污泥脱水、工业和仪表风系统以及配套工程。一期出水设计含油小于3mg/L,悬浮物小于20mg/L。
二期工程原设计规模20000m3/d,是在一期基础上进一步去除COD等指标,出水COD小于50mg/L,满足辽宁省地方排放标准。根据中国石油股份公司2014年9月3日关于“辽河曙光污水处理厂达标外排治理工程调整方案论证会会议纪要”外排工程二期设计规模调整为10000m3/d。
二、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名称及数量:加药装置6套(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买方中标通知书60日之内供货到施工现场。
3、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至少应具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招标的设备材料。
2、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开户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
4、技术要求:供货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的具体要求。
5、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招标人将按照本公告第三部分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从2015年2月13日到2015年2月17日,每日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携带资格预审文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不可编辑的电子文件视同等效文件)。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5年3月17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17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八、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王智颖
电 话:0427-7800382
传 真:0427-7800382
电子邮件:sgwspr@163.com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