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海事局平潭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 交规划函[2015]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一座码头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一)本工程新建一座码头,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码头总长233米,宽15米,设一个大型巡航救助船(5000吨级)泊位和一个60米级B型巡逻船泊位。通过两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每座栈桥长65米,宽7米。
(二)陆域形成共约26000平方米,纵深120米,陆域形成采用振冲置换联合强夯处理。
(三)配套建设备件、物料、侯工等生产用房820米。
(四)配套建设道路、门卫、变电所、绿化等室外工程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等有关配套设施。个大型巡航救助船(5000吨级)泊位和一个60米级B型巡逻船泊位,以及相应的陆域、水、电、房建等配套设施,陆域形成面积约26106㎡的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五)工程总投资控制在9800万元以内
2.3 勘察设计周期:65天。其中:测量、勘察15天;初步设计25天;施工图设计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水运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完成过至少1个3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均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不以合同时间为准) 。
3.3人员配备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港航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近5年内(自201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至少完成1个3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设计负责人的业绩。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见资格审查条件。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 年 7 月24日至2015 年7 月30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8 月 19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 分至 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5号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邮政编码: 350001 邮 政 编 码:350001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翁工
电 话: 0591-83686362 电 话:0591-63037989
传 真: / 传 真: 0591- 63037992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fjlqzb888@126.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马尾支行
用 途:福建海事局平潭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勘察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