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项目
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经《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巴发改地区字[2013]911号文件、《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五发改字(2014)308号文件和《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8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大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NMGDA-150716-SG
(二)工程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路面修复,路肩铺装更新,主巷道排水,泵站建设,巷道路灯安装,巷道绿化种植土换填等(工程概算总投资3400.3万元,共划分为十五个标段)。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均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外进施工企业须到巴彦淖尔市住建委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临河区四季花城B5号办公楼316室
(三)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8)外进施工企业须有巴彦淖尔市住建委办理的准入手续。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15年07月24日至201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临河区四季花城B5号办公楼316室。
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5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人:田维新
电 话:0478-558322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大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世纪六路国家税务局2号楼22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 0471-3309626 15044882658
2015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