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鹤壁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本项目质量要求变更为: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相关标准。一次性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合格工程。
2、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变更为:2015年8月12日9:30分,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四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8月11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鹤壁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