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安街道东埭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东埭村、梓林村、柏加徐村、黄礁村、西洋王村)
招标补充文件1号
台建招备[2015]10023号、10024号、10025号、10026号、10027号
各投标人:
招标备案登记号为台建招备[2015]10023号、10024号、10025号、10026号、10027号的章安街道东埭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东埭村、梓林村、柏加徐村、黄礁村、西洋王村)等五个工程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章安街道东埭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东埭村、梓林村、柏加徐村、黄礁村、西洋王村)等五个工程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同一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时中标个数不受限制。
2、章安街道东埭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东埭村、梓林村、柏加徐村、黄礁村、西洋王村)等五个工程证书原件(包括资格标和商务标中需要提供的所有原件)仅需提供一套,证书原件必须密封在章安街道东埭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东埭村)资格标中。
3、投标担保共18万元(五个工程仅需提交一份)。
4、商务标开标顺序:先开东埭村商务标,待东埭村商务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梓林村商务标,余下的商务标按照柏加徐村、黄礁村、西洋王村的顺序依次开标。
5、章安街道东埭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东埭村、梓林村、柏加徐村、黄礁村、西洋王村)等五个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15年08月10日9时30分。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
201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