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南县曙光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采购人所需的垃圾箱及垃圾车 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询价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南县曙光乡人民政府集镇垃圾箱及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NXCGG2015(询) - 35
三、招标方式:询价
四、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1) 垃圾箱16个;(2)垃圾车1辆。(详见采购清单及项目要求)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内容不可拆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预算: 16.53 万元。
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附清晰的年检记录);
3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按采购清单内要求的提供)。
七、 索取询价文件方式
索取 询价文件 时间 : 2015 年7 月24 日 9:00 时起 ( 北京时间 , 节假日除外 ), 本项目的询价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yzx.yngn.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 投标 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叁佰元(¥33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 不收现金, 提交方式有(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均有效):(1)用公司对公转账提交,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以私转账;(3)现金缴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缴款单的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 2015年8月3日 17:0 0 时 前汇至中心账户并到账, 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帐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九、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8月4日 11 : 00 时前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方式: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投标。(注: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提交的请务必在投递单据上标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否者由此造成的误投或提前启封由投标人自负。)
收件人名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663300 联系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0876-5158225
十、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 、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广南县政务网 ” 五个网站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采购人:曙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松 联系电话:0876- 5890059
集中采购机构: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师 联系电话:0876-5158225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