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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硝装置第二层催化剂废弃处置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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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BBH-2015-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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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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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县建设北路9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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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韩海山 0312-873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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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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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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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乐娜 0311-83816208 13313236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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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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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将对拆除后废弃的催化剂进行处置,1、2号机组共计处置废弃催化剂模块180个,体积共计163.8m3,采用工厂处置方式,包括存储、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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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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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办理完成危废转运五联单。 停机后,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7天内完成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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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服务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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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 2、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弃SCR脱硝催化剂HW49)。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废旧催化剂处置、运输的能力。 5、至少具有一台300MW及以上机组的废旧催化剂处置业绩,所持业绩需是投标人和电厂直接签订,并在所承包的业绩中未发生过环保质量问题,未被环保部门通报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弃SCR脱硝催化剂HW49)、施工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前往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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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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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复兴西路水榭花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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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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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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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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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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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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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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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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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313236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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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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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0311-838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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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