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YXSRHW-H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阳西县市容环卫管理中心专用车辆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子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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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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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压缩式垃圾车 |
1 辆 |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三)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 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 - (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 7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8月14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 《投标保证函》 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 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 39-49 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 30 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 39-49 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 30 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 / 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 - 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 39-49 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 30 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 阳西县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阳西县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