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预处理沼气生物脱硫系统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石油化工,招标范围如下:
污水预处理沼气生物脱硫系统 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7%增值税发票);
3.4提供投标人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独立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提供投标人所销售的设备在同类或类似装置使用中无重大事故和不良投诉的承诺;
3.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沼气生物脱硫系统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必须与业主方进行技术交流及技术澄清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合同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且于业主方进行技术交流及技术澄清后,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604室
邮 编:210047 邮 编:210009
联系人:陈经理 联 系 人:瞿凯
电 话:025-58976793 电 话:025-86630962
传 真: 传 真:025-8330100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quk@jcec.cn
网 址: 网 址:www.jcec.cn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10365000000305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