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已由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衡发改招标核字(20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 污水处理站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枣强县城内富强南路西侧、幸福街南邻。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60091平方米。
2.3 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医疗废水处理安装工程、污水池管理房工程、医疗废水处理土建工程;设备采购或制造、安装、检测试验、运行调试、指标测试;操作人员培训;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质量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环保达标排放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2.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规模不低于500吨/日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日处理规模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近十年,不足十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处(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枣强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邮 编:050010
联 系 人:柴亚青、张亮
电 话:0311-86999216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电话:0311-86960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