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2015年海南州兴海县湿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5-073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农经【2015】144号、青发改投资【2015】465号及青海省林业厅以青林三江【2015】4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青海三江源办以青三江源办【2015】5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网围栏的采购及安装,界桩和宣传牌、警示牌的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湿地保护164000亩。共拉设网围栏97380米,设立界桩255根,建立宣传牌3块、警示牌33块;
2.2 建设地点:兴海县子科滩镇青根河村纳木龙和水塔拉,温泉乡长水村日昂和鄂拉山、河卡镇灯塔村灯塔;
2.3 交工(货)期:按合同执行;
2.4 标 段:两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一标段:网围栏61300m、大型警示牌1块、小型警示牌10块;
二标段:网围栏36080m、界桩255个、大型警示牌2块、小型警示牌23块;
2.6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网围栏)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网围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4日(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门户网站中招标文件发售通知栏;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 、权梁家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69945805035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