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竹施邀招〔2015〕16号
一、建设单位: 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 庆元县竹口镇蔡双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 庆元县竹口镇蔡双村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造价为913578.00元,(其中收集管网:707479.00元,终端处理厌氧池与人工湿地:203225.00元,甲供材料保管费:2873.00元)。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 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峻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通过后结算。以确定的中标数额留5%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部分一次性结清,工程峻工验收前不付预付款。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设计图纸
七、质量要求: 合格(以相关单位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 、具备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水利水电、沼气、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十、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凭竹口镇人民政府发出的邀请函前来招投标);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
十二、相关款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报名时一同上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同时将填好的《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盖上企业公章一起上交,逾期不接受报名。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
十四、招标底价: 本工程审价价位为913578元,下浮率范围为5—8%。
十五、联系人:
1 、 叶建伟 电话:15157493570(683570)
2 、王兴平 电话:13867068877(678877)
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口镇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