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催化烟气脱硝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SCR脱硝工艺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锦州石化三催化装置SCR脱硝装置,包括脱硝系统本体设计、氨系统设计、电气控制系统设计等。规模:200000+35000Nm3/h。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三催化烟气脱硝项目SCR脱硝技术 的(工艺包)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艺包)等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项目工期预计 22 个月。
2.3 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4 服务期限:2015年8月20日-2017年6月30日
2.5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6 付款条件: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工艺包(PDP)审查交付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
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验收报告签署后12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7 其他要求: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申请投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
3.3业绩要求:有在催化裂化(FCC)成功应用业绩,并有3年以上稳定运行经验。清晰合同复印件证明(可隐去价格)。
3.4 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3.5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 招标机构 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公司介绍证明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 7 月 29 日至 2015 年 8 月 4 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
4.4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 14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事须递交不少于8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必须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号转出的形式。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121001
联系人: 王威
电 话: 0416-4150762
传 真: 0416-4565964
电子邮箱: wangweitdd@petrochina.com.cn
开户行:辽宁省锦州市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商务办公楼六楼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 商满合
电 话: 0416-4150827
传 真: 0416-4264639
电子邮箱: shangmh@petrochina.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