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2015 年 7 月 28 日
招标编号: 1540STC10528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范围:
炼钢部干法除尘粉尘分析仪激光发射器 5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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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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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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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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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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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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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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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除尘粉尘分析仪激光发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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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320SE-MND-00 测量距离 1.5-15m ,激光光源,标准版,带数据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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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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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 货 期: 2015 年 10 月 10 日前 。 |
交货地点: 河北省唐山曹妃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厂区内。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 .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 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 可从即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6 日投标截止前,每天 09:00-17:00 (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 。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并将电汇底单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一并传真至 010-62688377 。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4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6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 312 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或于 投标截止时间 前, EMS 邮寄 至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 321 室
收件人:徐平 邮编: 063200 电话: 0315-8872755
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 / 包号和收件人,以确定其开标时间。
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 2015 年 8 月 4 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 8 号 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邮编: 100080 联 系 人: 范丽、徐平
电 话: 010-62688226 (购买标书) 传真: 010-62688377 (购买标书)
手机号码: 13910178937
邮 箱: xupb @sinosteel.com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招标组
驻曹妃甸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 325 室 邮编: 063200
电 话: 0315-8872755 传真: 0315-8872754
| 附件:购买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