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剩余工程(淇县部分)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B-2015-19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剩余工程(淇县部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漳卫河系卫河坡洼(良相坡)蓄滞洪区剩余工程(淇县部分)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加固闫村分洪堰;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投资概算:约300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服务、相应阶段的勘察、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服务、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已审核发布;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水利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4)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报名后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三年存在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4.2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延期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公告发布媒体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电 话:0392-72336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92-6912261
水行政监督部门:鹤壁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
电 话:0392-3338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