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5-640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1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工程规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楼1栋,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4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政府西侧地块,北侧为南环城路,西侧为华新街,南隔政兴路与友谊湖相望。
2.4招标范围: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
2.5设计周期:中标后20天内初步设计完成,初设批复90天内出土建施工图,其他设计在主体施工图完成后30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三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外埠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四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15590682696
传真:0431-87910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