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胜利大街桥—东四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项目编号:KFQ2015-5-2
工程规模: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南一路(胜利大街桥—东四路)道路整体翻修施工,路灯、信号灯、公交站牌等设施重新设计,北侧敷设1条污水管线;对人行道进行改造,实施绿道建设等。本项目总计划投资约5519.13万元。
其中施工计划投资约539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29.13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格。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企业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 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7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 、施工报名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未体现建造师 <项目经理>姓名的还须提供备案申请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 、施工监理报名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的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法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胶州路105号
联系人:付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6518 1328731007013854631199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8925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