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杭锦旗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发【2012】4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旗茂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长泰新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70%,企业自筹3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备案号:2015GCHZ0018-1
2.2项目名称:杭锦旗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杭锦旗锡尼镇工业园区)
2.4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0000m?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
2.7项目投资额:约1930万元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2.9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的设备及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等监理相关服务
四、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监理甲级,并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或自治区)监理工程师或机电工程(国家或自治区)监理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公司注册(聘用),并在有效期内。
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投标人报名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手章,以上资料须在有效期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7)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8)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不受地域限制,只要是检察机关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告知函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人员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原件;
(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注:其它所需资料证明原件,严格参考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
七、其他要求:
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旗茂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长泰新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项洲南
电 话:0477—688716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层1805室
联系人:苏娜
电 话:0477—8319336
邮 箱:37050731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