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5150045
1、招标条件
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泥堆环境治理工程已经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综字[20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专款拨付解决。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5] 0501号)对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泥堆环境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桶子沟村,距宽甸县城直距6.0公里。
2.2项目概况:该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对坡体进行削坡、平整、粘土隔离、客土覆盖、土地平整以及实施截排水、恢复植被等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
2.4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元整(¥3,000.00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8月27日-2015年12月31日;
3、资质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认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总监资格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注册执业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1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请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同“开标时间”)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点30分。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宽甸县宽甸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41503155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长青
电 话:0415-5134963
201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