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高新区水质监测及评价服务采购 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网下询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编号: GXZC/2015/X10024
2. 项目名称: 济宁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高新区水质监测及评价服务采购
3. 采购人: 济宁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
4. 采购内容及工作范围: 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高新区水质监测及评价服务采购,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内容包括 1、水质取样化验:高新区内8个地表水取样断面,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10个地下水取样点,监测频率为半年一次。2、水质评价:每年对水质资料进行整编评价,向高新区水务办报送“(**年度)济宁高新区水质评价报告”。
5. 交货期: 每年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水质化验并提交符合国家要求的评估报告。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具有水质全分析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2 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询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 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 报价携带材料:
欲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计量认证证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送至规定地点即可,不接受提前报名。
8. 报价要求:
8.1 报价币种:人民币;
8.2 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且不得更改;
8.3 报价单上不允许手工填写价格,否则不予评审;
8.4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
8.5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不得出现报价金额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8.6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8.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6万元,5年服务期限共30万元。本预算金额作为采购控制价,报价超预算金额按废标处理。
9. 付款方式: 每年提交符合国家要求的评估报告后付清当年费用。
10. 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 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10日9时30分至2015年8月10日10时00分
10.2 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10时00分
10.3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A2座一楼会议室
11 .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 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 .联系方式:
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 郭辉 2360913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刘主任0537-3255101
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aoxin.jnzfc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