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吉发改审批【2015】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75%中央投资、25%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
二标段: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396号,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院内。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二标段:地质勘察。
2.5 服务周期:
一标段: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签订合同后7日出勘察报告,如因招标人原因可延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标段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2013.2014)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二标段具有工程勘察综合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2013.2014)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一标段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主持过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二标段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工程勘察。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人民币壹万壹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提供人民币玖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陶情冶、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