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2天内提出;
10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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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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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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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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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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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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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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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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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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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提出日期: 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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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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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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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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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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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由投标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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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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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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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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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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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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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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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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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元) |
150 |
此处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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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谢逢亮 |
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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