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
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阿水发〔2015〕43号批准建设,经阿右招投标办字[2015]26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阿拉善右旗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具有42项及以上检测能力的水质检测中心;配备水质采样和巡检车辆1部,并配置相应采样容器、水样冷藏箱和便携式检测仪器箱等。
2、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定额补贴和盟级配套资金组成。
3、建设地点: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
4、计划工期: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12月20日,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2、投标企业必须为招标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所投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进口设备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国产设备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4、针对本次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的厂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5、生产厂家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企业同类项目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相关说明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阿盟或阿右旗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和阿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有效证件供审查(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生产厂家授权书(针对本次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的厂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5、所投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进口设备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国产设备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6、生产厂家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夏恒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阿右旗巴丹吉林镇阳光酒店大门东侧)。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套,售后不退。以上费用报名时一并缴纳(以现金方式缴纳),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在报名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中划转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账户中,其它缴纳方式不予接受。
收 款 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土尔扈特支行
账 号:1492 1176 8380
行 号:1042 0800 3025
8、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拉善右旗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潇月
电话:0483-6023390 15248816228
传真:0483-6023390
监督电话:阿拉善右旗招标办 0483-6021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