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长顺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长顺县水务局(采购单位)委托,就长顺县201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化设备和消毒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长顺县水务局
二、项目编号:CZC2015-106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顺县201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化设备和消毒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1.采购数量:一批
2.采购预算:30.24万元
3.采购项目内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化设备和消毒设备
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具备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含三级)。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8月06日 10时19分 - 2015年08月13日 12时00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址:长顺县政府办一楼
七、谈判文件发售价格:零元整(元/份)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3日 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5年08月13日 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长顺县政府第三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赵桂林 刘锦
联系电话:0854-6823789
传真:0854-6823789
邮箱:
十二、开户名称:
十三、开户银行:
十四、账号:
机构名称:长顺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日期:201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