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津县普兴镇骑龙山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经发投函【2015】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经发投函【2015】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新津县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委发〔2009〕13号)和《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2.2工程地址: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 。 2.3建设规模:建设约470亩山顶公园,包含体育中心室外设施。 2.4设计周期: 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并承担本工程涉及到的全部设计工作;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回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图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竣工验收资料的签字、盖章等相关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业主单位要求,满足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投标人必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工程设计Ⅱ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4.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6 日至2015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www.cdggzy.com (以下简称“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本次招标文件是由电子标书生成,需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进行读取,有任何技术问题可以致电:028-8669488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25日10时30分 ,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津县龙王渡二期3栋10楼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 周女士 张女士 岳女士
电 话: 028-82512210 028-82552373
传 真: 028-82522781 028-8255273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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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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