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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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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2015-03-0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2-22 08:5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liangww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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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编号:GPCGD15AD01HG028F)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汕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潮阳区环境保护局、潮南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后续实施工作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五、咨询服务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采购需求:

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内6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合计污水处理总规模26万吨/日,一期总规模13万吨/日,一期总投资约1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潮阳区。和平镇、铜盂镇、关埠镇等三个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共8万吨/日,一期规模5.5万吨/日,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36亩,一期估算投资额约为8.4亿元。

(2)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等三个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共18万吨/日,一期规模7.5万吨/日,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05亩,一期估算总投资额约为6.6亿元(含管网建设)。其中,管网建设长度约19026米,管网总投资约为2.5亿元。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其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对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业绩经验及资质的判定,可包含由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具有相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在境内或港澳地区,以BOT、TOT、委托运营等方式正在运营维护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规模不少于30万立方米,其中至少有一座单厂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已获付费的商业运营期应不少于一年)。

4、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汕头市潮阳区或潮南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17日至3月9日期间,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17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将资格申请文件送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10大厅采购一科。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一、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公开招标邀请书。未收到公开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仕良、肖劲翔、刘佛明

电话:020-62791615、020-62791619、020-62791588

传真:020-83309916

E-mail:yibu810@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邮编:510030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方其远

电话:0754-88821666

传真:0754-88821666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邮编:515000


咨询服务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介吾

电话:021-60203078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2层

邮编: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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