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原8月14日发布的山阳县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可研编制、勘测规划设计招标招标公告现变更如下:
2015年8月14日在三秦都市报第K3版刊登的山阳县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可研编制、勘测规划设计招标的公告,第四项资质要求内容现在变更为:
1.勘测单位应具备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