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断头路项目设计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5-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断头路项目 己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2.3 完成周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16 日历天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工期计划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等。
2.4招标范围:
|
序号 |
路段 |
道路等级 |
道路长*宽(米) |
工程概算 (万元) |
范围及 内容 |
|
1 |
竹沟路道路工程(慎阳路-洪河大道)(原经二路) |
次干路 |
500×30 |
900 |
平面和高程测量、管线调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
2 |
学院路道路工程(文渊路-洪河大道)(原靖宇路) |
次干路 |
1500×30 |
3000 |
|
|
3 |
学院路道路工程(淮河大道-金雀路)(原靖宇路) |
次干路 |
500×30 |
1000 |
|
|
4 |
泰山路道路工程(复兴路-盘龙山路)(原纬一路) |
主干路 |
500×40 |
2000 |
|
|
5 |
雪松路东段道路工程(驿城大道-中原大道) |
主干路 |
1300×41 |
286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系列城建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至 8 月 25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15518329997
4.2 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不向未中标单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中段 地 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13楼
联系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苗 地
电 话: 0396-2612561 电 话: 0396-2685066
主管部门备案: 已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