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单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菏发改审批[2014]35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单县谢集镇、莱河镇、龙王庙镇、李田楼、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东城办事处、园艺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相关项目村;
2.2 工期要求:2015年09月30日前全部竣工;
2.3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参与本工程报名人员的投标人员需具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3.6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竞标者,请于2015年02月28日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到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报名);
(5)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报名);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 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山东省水利厅备案的固定投标人员证书;
(9)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
本次招标,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招标人:
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单县君子路北段党校院内 地 址: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 黄主任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3954088772 电 话: 1825302367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dfz8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