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单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菏发改审批[2014]35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单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单县谢集镇、莱河镇、龙王庙镇、李田楼、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东城办事处、园艺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相关项目村。
2.2监理工作范围:对单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全过程实施监理。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期: 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合格;
2.6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及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上述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2015年02月28日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持以下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到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拟派本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应为同类专业)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6)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原件(不少于3名);
(7)近三年来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山东省水利厅备案的固定投标人员证书;
(9)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君子路北段党校院内 地 址: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 黄主任 联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13954088772 电 话: 0530—610999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dfz816@163.com
2015年0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