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1、#2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1、#2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
2、招标范围:
中标人将招标人更换下来的第一层旧催化剂(共84个模块,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
2.4 服务期限:催化剂再生要求3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满足要求的脱硝催化剂生产或再生的厂家,且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利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
3.3具有1台及以上100MW火电机组或2台及以上50MW机组催化剂的再生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至少应包含封面、承包范围、签字页等部分);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3.6本项目不允许将招标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也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过往没有关于投标的不良记录。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递交如下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封面(按格式1);
4.2目录;
4.3资格预审申请书(按格式2);
4.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按格式4);
4.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6脱硝催化剂生产或再生的厂家资格说明(格式自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利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
4.7具有1台及以上100MW火电机组或2台及以上50MW机组催化剂的再生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至少应包含封面、承包范围、签字页等部分)(按格式5);
4.8 其他(如有)。
注:a、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共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所有复印件需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b、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一旦发现有虚假,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预审评委小组
资格预审评委小组依法组建,由5人评委组成。
5.2.资格预审原则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a.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审查见附件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审查表的内容。
b.招标人将向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
6.1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6.2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6室
6.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申请人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期间,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招 标 人: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
邮 编:511340
联 系 人: 李小凯
电 话: 020-66263666-6221
传 真: 020-82687520
电子邮箱:lxk1807@139.com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银行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
联 系 人:王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4078,83544332
传 真:020-83565537 E-mail:gdjdsb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