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工程设计公司新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
| 项目编号 | 2015-0088149-CPE-0003810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保障2015年至2016年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对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及相关所需管理人员服务。 2、服务地点:以新疆克拉玛依市及周边地区为主要服务范围,并能满足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其他地点服务范围的需求。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二年。 4、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对于招标范围中服务所需人员必须按工程所需及时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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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效(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管理),税务登记证。(2)工程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700万元。(3)业绩要求:须具备单个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建和民建EPC项目管理业绩及大中型石油化工项目(合同额1亿元以上)EPC项目管理业绩(合同和项目文件),EPC项目管理业绩为参与或执行EPC总承包工程管理,每个EPC项目管理业绩必须有关键岗位上担任管理的人员,关键岗位至少包括施工管理工程师、QHSE工程师。(4)人员要求:须向我院一次性提供自有项目管理人员50人以上(以社保在公司缴纳为准),其中持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4人,须同时满足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少于20人,机电专业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石油化工类不少于2人),公路专业建造师不少于3人,水利水电建造师不少于1人,市政专业建造师不少于5人。造价员不少于2人,持证资料员不少于6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持证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6人。须满足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需要临时增加和减少人员的要求,临时增减人员履职以外的费用需自行承担,临时增加人员,需按要求到位。(5)参与投标的工程管理公司须专心致力于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不得从事与新疆石油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有利益关联的其他业务(如参与我院项目施工、参与监理我院项目等有利益关联的业务)。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8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9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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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08月21日至2015年 08 月 25 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30 分至19 时 30 分,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B座30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若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新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标书费。 3.本招标文件可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 16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09 月 10 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B座3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拾万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可电汇)。(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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