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海林市林海新城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5]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海林市林海新城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海林市人民大街北、北环街南、海烟路东。
2.3 总投资额:约51535.91万元人民币。
2.4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96500平方米,建筑占地10381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13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技术支持等相关技术服务。
2.6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建筑、结构、采暖给排水、电气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设计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本工程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3.5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6)项目其他设计人员职称证书[包括: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人、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人、采暖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人]。
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并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和《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海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6楼)报名。
4.3投标人未按4.2条款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审核盖章后的《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所需要的证件复印件(1册)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13:30时,地点: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地点: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焦维江
联系电话:133511397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