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秀苑三期(柳州市静兰路东侧静兰卷烟厂北侧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柳州市静兰路东侧静兰卷烟厂北侧。
2.2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71255.86m(合106.89亩)。
2.3招标范围:独秀苑三期(柳州市静兰路东侧静兰卷烟厂北侧地块)整体工程规划设计总平图、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以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总则第四条所有内容。
2.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2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工程建设招标技术文件:15日历日;其他招标工作内容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及审查、批复要求具体实施并予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投标人。
3.2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名义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4.投标人补偿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方案,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位的,补偿费叁仟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位的,补偿费贰仟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四位及以后的其余名次一律不给予补偿。同时,经评审,无效投标及未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投标方案不予补偿。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其未中标方案补偿后,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除此以外,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投标人可以不接受招标人的未中标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书、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以上资料方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15年10月8日9时30分止,地点为: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34号聚贤佳1#、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栋7-5
2#楼三层
联系人:陈建华 联系人:蔡卓晓
电话:0772-2615806 电话:0772-3312969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