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液氨外供项目设计供货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东方电厂液氨外供项目设计供货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 《关于东方电厂2015年度计划检修费及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费用的批复》(华能海南发电安[201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海口电厂、洋浦电厂一期液氨耗量为5000 T/a,并预留下一步环保标准提高、在建其他机组的余量3000 T/a,本项目设计规划外供液氨能力8000T/a。本工程采用EPC模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模式,申请人须于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和图纸,为招标方建设功能完备的液氨外供区,包括设计、采购、制作、供货、安装、现场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华能东方电厂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30 日,工期 182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完成 3 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性质及规模的工程项目合同。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 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列入政府主管部门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_ 合格制 ,满足预审文件要求的均可以购买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28日8:00起至2015年8月31日17:30止,上传资格预审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资料扫描件)(详见附件),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按要求发送至招标组织机构电子邮箱(hnfd_aqjcb@126.com)。经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合格后,由招标组织机构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9 时 00 分,递交的邮箱为hnfd_aqjcb@126.com ;同时以邮寄方式递交(具体邮寄地点见联系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
6.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递交资格预审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时间: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8.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15层 邮 编: 570105 联 系人: 林云川 电 话: 0898-36629609 传 真: 0898-36629600
电子邮件: hnfd_aqjcb@126.com
2015 年 8 月 25 日
附件: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液氨外供项目设计供货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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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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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证 |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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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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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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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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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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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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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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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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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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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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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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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
件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招标组织机构电子邮箱(hnfd_aqjcb@126.com)。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