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烟筒山水文站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YZB-2015-SL-SG2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烟筒山水文站设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文件以发改投资[2015]1310号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吉发改审批{20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吉林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工程在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饮马河边。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新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水文缆道,降水、蒸发观测场及其他设施。具体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20日(总工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根据建市【2015】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吉林分局
电话:0432-64678874 联系人:尹航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32-64650118 联系人:钟岩



